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湖西校区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湖西校区位于徐州市沛县东环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辅导员F01岗须为中国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27日9∶00-9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27日9∶00-9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27日-9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27日9∶00-9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8月27日9∶00-9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9日9:00-9月13日12: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jsjzi.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并写明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在编,是否专职辅导员,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在9月13日,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教育工作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1.报考F01岗的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党员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工作经历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9960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25日
日期:2025/8/26 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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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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