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放宽至38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招聘条件中的“相关工作经历”,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勤工助学、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等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11月11日9:00-11月17日16:00;
2. 资格初审: 11月11日9:00-11月18日16:00;
3. 陈述申辩: 11月11日-11月18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1日9:00-11月1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工作经历、科研业绩等电子版材料(文件格式为图片或PDF,大小不超过500KB,数量不限),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所有岗位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评环节。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A类、B类岗位分别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附件2)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综合评议评分规则》(附件3)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
(三)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业绩与成果、应聘优势与岗位设想等。
(四)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6年毕业生于2026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汤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0040 8439298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八、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5年1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11/7/art_78506_11671107.html
日期:2025/11/11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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