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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徐州市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公告

发布:2025/11/3 10:01:02 被浏览:1283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条件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与岗位相关卫生类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5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rsks.pzhl.net/(网站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11日14: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12日16:00(工作日办公时间内);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1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13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代码101-202),网上报名成功及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名单、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
本公告由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9887272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电话:0516—80358861
监督举报邮箱:1250998700@qq.com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同意报考证明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时间:2025/11/3 10:01:02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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