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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研员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教科研训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江苏省特级教师、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选调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选调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09:00-9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403室)。
(二)报名方式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87。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选调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销该选调岗位。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适岗能力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面试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适岗能力评价
适岗能力评价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评赋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学科专业水平、教科研能力、个人发展潜力等。适岗能力评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适岗能力评价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教育教学问题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适岗能力评价×50%+面试×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将在所有考试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选调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选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选调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jyj.lyg.gov.cn/lygsjyj/tzgg/content/811171d3-6ff1-450b-a947-455fe60db9fd.html


日期:2025/8/29 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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